GB/T 28676-2012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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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8676-2012汽车零部件再制造  分类

标准编号:GB/T 28676-2012

标准名称:汽车零部件再制造 分类

标准类型:推荐性

标准英文:Remanufacturing of automotive components - Classification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3-01-01

实施日期:2012-09-03

标准语言:中文

发布部委:

国际分类:道路车辆工程

国内标准分类号:T40

国际标准分类:43.020

技术归口: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准类别:方法

代替标准:

起草单位: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奇瑞汽车股份公司中国第一汽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广州市花都全球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东风汽车公司 玉柴再制造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罗建明 黄铁 高菊珍 周正兵胡纪宪

GB/T28676—2012前言本标准根据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114)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全球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东风汽车公司、奇瑞汽车股份公司、玉柴再制造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集团公司技术中心、上海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建明、黄铁、周正兵、胡纪宪、高菊珍、刘彦戎、晏一平、李中兵、刘立炳、陈启、孔晓丽、吴益文、范东英。GB/T 28676—2012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分类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再制造零部件的术语和定义、零部件的分类、一般要求和常用的分类检测技术等。本标准适用于对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的分类,其他机动车辆的再制造可参照本标准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6989汽车回收利用术语3术语和定义GB/T2698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应于本文件。3.1可直接使用件directly usable parts经检测确认,不需要修复加工,仅通过清洗、喷砂等表面处理工艺,即可满足再制造使用要求的旧零部件。3.2可再制造件remanufacturableparts经检测确认,可通过加工修复过程使之满足再制造使用要求的旧零部件。3.3弃用件disused parts除可直接使用件和可再制造件之外的旧零部件。4零部件的分类旧汽车零部件依据其使用特性分为三类:可直接使用件、可再制造件和弃用件。5一般要求5.1旧零部件在分类前需通过检测确认。常用的分类检测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外观检测、测量检测、压力检测、磁粉探伤、荧光探伤、超声波检测、电涡流检测、X光检测、渗漏检测和磁记忆检测等。5.2经检测确认满足再制造设计要求的零部件,可依据检测结果和产品功能归类至可直接使用件或可再制造件;经检测确认不满足再制造设计要求的零部件,归类至弃用件。5.3零部件分类过程应做好档案记录,记录可包含零部件的状态、主要尺寸、原制造企业信息和配套机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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